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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和智能合约在知识产权确权交易中的应用及其法律规制

苹果怎么下载imtoken钱包 2023-08-01 05:18:49

原文发表于《知识产权》2018年第2期

作者简介:华杰,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香港大学博士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数字网络时代Remix创作著作权法律制度研究”(17CFX078)。

摘要:区块链技术作为继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之后的又一技术创新,是一种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对数据进行验证、存储和更新的去中心化计算范式。 具有去中心化、去信任化、匿名化、不易篡改等特点。 智能合约以区块链技术为底层技术,加强合约的自动执行。 如果能够将区块链、智能合约等创新技术应用到知识产权确权和交易中,将大大简化知识产权确权和交易流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但同时比特币图书摘要,计算范式的技术漏洞也会导致智能合约的执行可能导致违法行为的结果。 因此,有必要就区块链技术如何应用​​于知识产权确权和交易、智能合约是否属于传统合同法的范畴以及如何应对智能合约的法律规制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区块链智能合约知识产权确权知识产权交易法律规制

摘要:区块链作为继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网络之后的技术革新,是一种通过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对数据进行验证、存储和更新的去中心化范式。 区块链的关键特征可以概括为去中心化、去中心化和对数据操作的弹性。 智能合约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强化了合约的自动执行。 在知识产权确权和交易中使用区块链和智能合约,可以大大简化相关程序,提高效率。 该范式中的技术漏洞可能会导致非法使用智能合约。 因此,有必要解决以下问题:如何将区块链应用到知识产权的形成和交易中; 智能合约是否属于传统合同法的范畴; 对智能合约应用法律法规。

关键词:区块链; 智能合约; 知识产权确认; 知识产权交易;

介绍

区块链是继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之后的又一技术创新。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政府间国际组织和英国、美国、俄罗斯、新加坡等许多发达国家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并逐步应用于金融服务、供应链管理、文化娱乐、智能制造、社会公益、教育就业等众多行业。

信息技术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交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信息技术的应用大大降低了公众获取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成本,增加了权利人保护其作品的难度。 数字网络环境下,非法复制、传播和使用作品极为猖獗; 知识产权确权登记和登记存在成本高、程序严、周期长等缺点,不能满足权利人快速有效确权和维权的需求; 知识产权交易数量激增,但交易需要通过交易中心或平台实现,作者未必能充分及时获得收益。 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应用,将有助于确权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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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块链技术与智能合约解读

(一)区块链技术的概念

区块链,英文为Blockchain,是一种分布式、去中心化的计算范式,采用加密保护的链式区块结构和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进行数据验证、存储和更新。 区块链是数字货币——比特币(英文Bitcoin)的底层技术。 比特币起源于中本聪2008年发表的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其中提到比特币是一种数字货币,可以使一方在线支付给另一方,而无需经过任何金融机构。

简单来说,区块链就是比特币的分布式共享记账系统。 比特币的每一笔交易都通过加密计算的方式记录下来,形成一个数据块,数据块中的每一笔交易都是通过计算参与的。 交易记录被有效记录并打上时间戳。 后续的交易记录不断形成新的数据块,并与当前块相连,形成区块链。 产生一笔新的比特币交易的过程称为“挖矿”,即计算参与者通过安全的哈希算法解决代码问题,必须正确记录并盖章十分钟的全网交易。 全网确认其记账的准确性并获得比特币奖励。 全网所有参与者都保存着一个相同的交易账本,交易以分布式共享的形式进行确认,无需金融机构或其他中介机构的确认。 账本中的每笔交易都有唯一的时间戳,以防止重复支付同一种数字货币。

(二)区块链技术特点

1.权力下放

比特币的产生和每一笔交易都是由全网的计算参与者通过特殊的计算方式进行的。 没有中介机构或存储设备来保存数据。 每个参与计算的设备都可以看作是一个节点,所有节点的任务都是平等的,都参与交易的确认,共同验证、存储和更新数据,任何一个节点停止工作都不会影响系统的运行。整体系统。

2. 不信任

传统的货币交易,甚至互联网金融下的货币交易,都需要有公信力的政府或机构对交易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 例如,当消费者通过支付宝等在线支付方式支付货币时,拥有该支付平台的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将作为政府监管的金融公司管理平台上的交易。 , 并在买家下单时提交币种。 然后暂存币,通知卖家发货。 确认卖家已发货后,将临时货币支付给卖家。 区块链中的数字货币交易不需要可信的第三方监管机构确认,因为全网数据的计算是公开透明的,任何参与者都可以知道其他节点的记录结果。 当所有参与者确认一笔交易时,交易被确认为真实有效。

3.匿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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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比特币不需要特殊的注册或身份验证程序。 比特币交易是通过安装比特币钱包应用程序实现的。 钱包应用程序包含公钥和私钥。 私钥由比特币所有者共享。 它本质上是一组加密数组。 当所有者花费比特币时,需要对交易进行签名。 私钥可以生成公钥和地址,其他人可以使用比特币所有者的公钥来验证交易签名。 如果验证成功,则证明比特币被所有者加密,交易成功。 交易对应的是私钥生成的地址,并不是现实中的实体。

4. 难以篡改

新产生的交易数据需要经过全网其他节点的校验,并通过超过半数以上节点的认证后才会被加入区块链。 同时控制整个系统50%以上的节点,而由于区块链中的节点是无限多的,不断有新的节点加入,所以同时控制50%以上的节点几乎是不可能的。

(3)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

智能合约的概念最早是由密码学家 Nick Szabo 提出的。 它是一种将合同与计算机操作相结合,由计算机自动执行的合同。 例如,自动售货机就是自动执行合约的一个例子。 卖家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商品。 程序提供目标商品,通过自动售货机的参与,在买卖双方之间形成一个自动执行的合约。 如果买家没有投入足够数量的货币,自动售货机将拒绝交付物品。

智能合约的技术特性与区块链息息相关。 它由区块链上的比特币交易触发。 它是一组存储在区块链上的代码。 这段代码可以读写区块链中的数据。 数据,自动执行以计算机语言编写的合约内容。 智能合约必须涉及到数字货币,无论是数字货币还是法币对应的数字密钥,资产都必须联网。 智能合约不需要第三方干预即可执行,其计算机语言程序由类似于普通计算机程序的“if x then y”语句组成,即当条件X发生时,智能合约自动执行程序并产生Y 结果。 例如,如果智能合约声明“当A在2017年10月1日下午5:00之前向B支付10个比特币时,则A可以阅读B更新的网络小说”,则A在指定时间内支付全额数字货币,可以自动获取B更新的小说,不需要第三方提示B将更新的小说提供给A。

可见,智能合约最显着的技术特征就是自动执行。 其次,由于智能合约不需要法院、仲裁机构等中介机构对合约的执行进行监督,也不需要因合约双方对合约条款的理解不同而对合约条款进行解释,它是自给自足和稳定的。 自给自足使得合约的执行既不受法律规则的规制,也不受执行机构的干预,消除了跨境交易中各国法律、语言、政治和经济政策的差异,便利了跨境交易. 稳定性排除了合同条款不可预测的解释对合同执行的影响,因为传统合同条款的解释会受到人的思维方式和语言习惯的影响,而计算机可以识别的编程语言比书面语言更清晰稳定。

2. 区块链技术与知识产权确权保护

由于区块链技术可以为每条数据记录加上时间戳,数据记录由于去中心化和去信任化的特点,具有高可靠性,不易被篡改。 区块链技术可用于知识产权的产生和确权。 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区块链技术在著作权确权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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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制度不同于专利和商标制度。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之日起自动产生,无需国家行政机关审查登记。 创作作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作者,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没有相反证据的,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推定为作者。 但作者是否署名,署名是真名、笔名还是笔名,完全由作者自己选择。 在作者署名或匿名的情况下,作者身份在传播过程中很容易变得不为人知,使作品成​​为“孤品”。 孤儿作品的存在不利于著作权的行使和作品的后续使用。 打算使用该作品的第三方很难找到版权人并向他们征求授权使用该作品。 因此,第三方要么放弃对该作品的使用,要么在确认著作权后的后续使用中面临侵权风险。 我国虽然建立了著作权登记制度,可以证明著作权归属,但该制度是自愿登记,登记费用可高达数千元,不利于中小企业进行著作权登记企业和个人; 并且注册申请需要填写版权人姓名 真实信息,防止匿名作者注册权利。

基于区块链技术,可以为每条信息打上时间戳,保证信息的完整性、有效性和不可篡改性,并根据信息的更新和新信息的产生形成时间顺序相连的区块链。 上链技术有利于记录作品创作的每个阶段,确认作品的创作者。 同时,它可以确保希望匿名或假名的作者的隐私得到保护。 附加在区块链中的时间戳可以证明某人在特定时间访问了特定文件。 时间戳保存在区块链中,整个网络中的任何参与者都可以看到。 作品的创作者通常是第一个访问文档的人,因此可以证明其作者身份。 区块链上的作者和作品信息对应一个特定的公钥和网络地址。 当其他人想要获得作者授权使用作品时,会通过网络地址和公钥获取作品,避免了作品交易时创作者所在位置的泄露。 现实中的真实身份。 作者基于区块链的一次性版权登记成本仅为0.4元,几乎瞬间即可完成登记,大大降低了版权登记的成本和周期。

(二)区块链技术在商标在先使用证明中的作用

与在版权登记中的应用类似,区块链技术也可用于证明商标在先使用。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需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所有人方可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但我国实行商标自愿注册制度,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在商业上使用,这就涉及到在先使用商标与在同或类似商标上使用的在后注册商标权利的协调。商品并具有相同或相似的设计。 问题。 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明确规定,具有一定影响的在先使用商标所有人不得侵犯在后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在先使用人可以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

认定在先使用和原使用范围,需要明确考虑在先商标使用时间、商品或者服务范围、地域范围、销售对象、销售渠道、销售方式等因素。广告宣传的时间和程度等,人工统计会在一定程度上遗漏。 尤其是一些有影响力的商标,统计数据多,费时费力。 区块链技术的时间记录性能更好地解决了认证商标的在先使用问题。 如果每笔交易都将商品的商标信息记录在区块链中,那么区块链和智能合约中的信息就足以统计商标首次用于商业活动的时间,以及这些使用的商标是否获得了显着性和影响力。 此外,区块链技术的在先使用证明还可以帮助缺乏固有显着性的商标获得注册,因为如果不具有固有显着性的商标在使用中获得显着性,则可以在申请注册过程中阻止该商标获得注册。 会因为缺乏显着性而被商标局驳回。

(3)区块链技术跟踪物流进度,杜绝假冒伪劣商品

区块链技术的数据完全可追溯不可篡改,时间戳功能可以追踪供应链中的物流进度,记录商品生产和销售各个环节的状态,让消费者能够分辨真假。假冒伪劣商品。 供应链由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消费者等参与者组成。 产品生产和供应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信息分散在各个环节。 信息不透明导致假冒伪劣等问题。 很难完全消除。

唯链是我国首个基于区块链的防伪平台。 它发布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防伪芯片。 防伪芯片具有独特性、不可复制性,可方便地嵌入到商品中。 VeChain平台部分面向消费者,让消费者通过手机应用准确获取商品的所有流通信息,包括商品来源信息、商品是否正品; 另一部分面向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使他们能够通过平台管理自己的品牌。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防伪芯片的应用,还可以帮助海关监管假冒伪劣商品。 如果检测到的数字信息不正确,则立即知道商品是假冒的。

区块链技术除了可以区分正品和假冒伪劣商品,还可以通过商品流通环节的备案和认证,识别水货市场中的水货。 我国现行司法实践倾向于采用商标国际权利用尽原则,认定标有商标的商品经商标所有人授权在一国境内销售后,商标权在世界范围内用尽,其他人可以未经所有者许可擅自转让。 但在欧盟等采用区域权利用尽原则,不允许欧盟以外国家的商品平行进口到欧盟的地区,基于区块链的防伪芯片可以起到区分先行-时间销售的商品来自平行进口商品。 到一个重要的角色。

3. 智能合约与知识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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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智能合约在知识产权交易和众筹中的应用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已经在数字版权交易中发挥作用。 我国发布了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华夏微影文化传媒中心共同打造的微电影区块链版权(交易)服务平台。 在这个平台上,微电影、微视频的版权人填写作品信息后比特币图书摘要,可以决定作品的价格和发行奖励,并用计算机语言编写相应的支付条款作为智能合约。 当公众点击观看电影或视频时,平台将根据智能合约自动向版权方和作品发行方支付费用; 作品的上传、点播、分发、支付等过程由智能合约自动执行。

智能合约还可以支持知识产权众筹。 知识产权众筹是指知识产权产品的创造者通过在众筹平台上发布信息,获得公共扶持资金。 所有者可以获得与知识产权对应的特定账户,该特定账户对于使用知识产权和产品是唯一的。 图书出版和微视频制作是目前比较活跃的两类知识产权众筹。 图书编辑和微​​电影制作人通过众筹筹集资金,用于图书出版和微视频制作和发行。 通过智能合约,预定视频发布后,将版权使用权或利润分配权返还给支持者。 相应的计算机算法程序不能随意更改,可以保证特定支持者使用版权的唯一性和利益分配的公平性。

(2) 智能合约是否属于合同法适用范围?

智能合约似乎是一种新的合约形式。 合同条款被写入计算机程序语言,通过实现预设条件启动合同的自动执行。 类似于合同法中的附条件合同。 合同生效时; 附终止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时合同无效。 不同的是,条件合约中的条件影响合约的生效和终止,而智能合约中的条件应该是合约开始执行的关键。 因此,智能合约能否落入合同法规制范围值得进一步探讨。

1.合同的签订

合同的成立需要两方或多方当事人就合同的订立达成协议。 一方表示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向,即要约。 对方同意要约并作出承诺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智能合约中,知识产权权利人为公众观看作品设定费用,或者将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或分红返还给众筹支持者,是希望与众筹者签订合同的一种表达方式。上市。 内容被具体确定,表明要约人已接受要约,要约人受该意向书的约束。 此时,权利人面对的是一个不特定的公众。 公众并不知道智能合约的具体内容。 当公众点击观看作品或支持众筹时,他们只知道观看作品的基本费用和未来完成作品可以使用的权利。 虽然承诺可以根据交易惯例或要约通过行为作出,但合同法中有效的承诺要求受诺人明确了解要约的具体内容,且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报价。 在智能合约中,公众很难点击观看作品或支持众筹行为,因此很难满足承诺的要求。 智能合约不同于电子商务中的点击式合约。 对于后者,公众可以知道其具体内容。 在许多情况下,他们只是因为报价的冗长和晦涩的内容而选择不阅读它; 对于前者,公众根本无法了解计算机程序。 讲话内容具体。

2.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合同有效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合同义务履行不当的,可能表现为不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式。 合同一方迟延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催其履行。 迟延履行的一方经合理提示仍不履行义务,或者一方明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主要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智能合约的履行由计算机按照设定的程序进行。 当满足预定条件时,合同将自动履行。 当不满足或不完全满足预定条件时,将不会激活合约的自动履行功能。 因此,智能合约的履行不存在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未能履行等不能完全履行义务的形式。

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尤其是在修改与合同条款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时,只有改变合同条款才能更符合立法原意。 例如,合同订立时,法律规定承租人违约后,出租人收回租赁物的期限为三十日; 合同订立后,法律规定收回租赁物的期限改为90天。 那么相关的合同条款也应该做相应的修改。 程序设定后很难对智能合约进行调整,因为智能合约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技术,其中存储的信息很难被修改。 为了使智能合约能够应对法律修改后的情况,有学者提出了一种方法,将一个辖区内与智能合约相关的法律条文数字化,并纳入数据库,形成应用程序接口。 当法律条款修改时,智能合约中的相关条款也可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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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这些违约义务是确保债务人履行义务所必需的,但它们不能在智能合约中发挥作用。 由于违约责任的实现通常需要中立的第三方介入,促使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而第三方通常是法院或仲裁机构,智能合约的执行不需要中立机构的介入,无需约定违约责任。 另外,由于知识产权智能合约中的公众点击观看视频或投稿支持众筹,由于不了解合约的具体内容,其行为不能构成承诺,公众很难成为欠债的人。 付费点击观看视频或无资金不作为,仅导致智能合约无法执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关于区块链技术和智能合约的法律规制建议

法律并未禁止权利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依靠自身力量提供救济实现权利。 权利的合法行使并不总是需要国家机构的干预,采取法律措施。 技术的发展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了自我救济的可能和路径。 技术措施的采用,为著作权人保护自己的作品不被他人未经授权访问和复制提供了可能。 区块链技术和智能合约的诞生,进一步为记录知识产权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流通交易提供了可能。 方便的。

不同于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知识产权的行使直接受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约束,数字技术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交易有两层规则:第一层规则由知识产权法 权利人享有的权利; 二级规则是计算机程序编写和计算参与者通过数字技术制定的自助规则,不需要公共权力救济。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ansaction structure in the digital technology environment is a dual superposition mode, and technology begins to act as a "second legislator", just as the American scholar Lawrence Lessig mentioned, "code is law". As a typical type of technological self-help, blockchain technology and smart contracts represent doubts about centralized power and support for free markets. However, self-help methods that are completely divorced from the legal system and government policies may use loopholes in computer program settings to achieve illegal purposes, violate the purpose of smart contracts, and cause public order chaos. Therefore, the application of blockchain technology and smart contracts needs to ultimately resort to law and public policy.

(1) Legal regulations on the use of smart contracts for illegal purposes

A typical example of exploiting loopholes in smart contract program settings to achieve illegal purposes is the incident of hackers stealing funds in the crowdfunding of Distribut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 (DAOs) in 2016. A distribut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 is a decentralized organization without management and decision makers. It is based on the blockchain-based support platform Ethereum (Ethereum), and will raise encrypted digital currency (Ether) Locked in a smart contract. In July 2016, the Distribut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 crowdfunded 150 million US dollars to invest in the start-up of the encryption mechanism. A hacker used a loophole in the smart contract to transfer 50 million US dollars from the contract system. The hacker didn't think his actions were illegal, he just used the programming in the smart contract to "legally" transfer the funds away. In response to this incident, no one has resorted to legal remedies.

From this typical incident of using smart contract clauses to achieve illegal purposes, it can be seen that although smart contracts are easy to execute, the final execution result may violate the original intention of the contract setting due to the imprecise setting of the program, and damage the investors' interests. 益处。 Therefore, decentralized mechanisms such as blockchain technology and smart contracts under the guidance of liberal ideas still need to legally exercise rights for obligees under the supervision of legal frameworks and government agencies. When the contract damages the interests of the state, the collective or a third party, covers up illegal purposes in a legal form, damages the public interest, and violates the mandatory provisions of laws and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the contract is invalid. Although the setting of smart contracts is for legitimate purposes, when the loopholes in the contract setting lead to illegal purposes being covered up by legal forms, whether smart contracts should be deemed invalid and automatically executed illegally deserves further consideration and determination by legislation and judicial agencies.

(2) Establish a coordination mechanism for blockchain technology and smart contracts

The key point of bringing blockchain technology and smart contracts into legal regulation is how to enable state agencies to intervene in the application of blockchain technology and smart contracts. For example,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ansactions, if one party coerces the other party to transfer it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o itself at a low price, the coerced party can request the court or arbitration institution to change or rescind the contract. In the case of smart contracts, if one party is coerced, because the smart contract program has been set, when the low price that does not conform to the principle of fairness is paid to the coerced party, the smart contract will automatically execute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ansfer transaction.

Two approaches may solve the above dilemma. One is to give judicial or government agencies the power of "super-users", enabling them to change the data stored in the blockchain and the program settings of smart contracts; the other is to allow smart contracts to be executed , the injured party claims through tort liability methods such as damages. However, these two approaches will hinder the advantages of blockchain technology and smart contracts to a certain extent. The first method enables state agencies to intervene in the change of computer operating instructions as a neutral party, which is not in line with the decentralization and The feature of trustlessness; although the second method recognizes the automatic execution of smart contracts, the introduction of judicial relief after automatic execution prolongs the entire process of contract performance and weakens the efficient and convenient features of smart contracts. Therefore, when there is a conflict between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and legal construction, and it is temporarily difficult to solve the management disorder caused by technical loopholes by amending the law, it may be possible to expect further development of technology to solve the current technical loopholes, such as derivatives based on smart contracts. Develop an intelligent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for contract disputes.